催促当地整理整理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运用,冲击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提高再生运用职业管理水平。
撤销一批污染严峻、大众反映激烈的不合法加工运用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和集散地,增强人民大众取得感。
引导有关企业运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开展,会集建造和运营污染管理设备,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加工运用“洋废物”的企业(洋废物是指:风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废旧衣服、日子废物、废轮胎等制止进口的固态废料和私运进口的固态废料);
无风险废物运营许可证从事含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的电子废物、废塑料(如感染风险化学品、农药等废塑料包装物,以及输液器、针头、血袋等一次性抛弃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加工运用的企业。
对上述企业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办,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对违法企业予以关停。

在一个工业园区或行政村内集合 5 家(含) 以上, 或在一个乡( 镇、大街) 内集合 10 家(含) 以上的电子废物、 废轮胎、 废塑料、 废旧衣服、 废家电拆解再生运用作坊和企业。
对环保基础设备落后、污染严峻、大众反响激烈的集散地,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撤销。
合作当地人民政府切实做好集散地归纳整治、工业转型开展、人员工作安顿、保护社会安稳等各项工作。

发挥“城市矿藏”演示基地、再生资源演示工程、循环经济演示园区的引领效果和收回运用骨干企业的带动效果;
完善再生资源收回运用基础设备,促进有关企业运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开展,会集建造和运营污染管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