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标的为辽宁省辽阳监狱一批报废资产。标的以现在的状况进行转让,转让标的不接受检斤称重。标的资产数量、名称、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均以现场踏勘时实物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2、统一展示: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3月12日17:00。统一在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铧子镇花家街道辽宁省辽阳监狱门口集合,统一进场踏勘,迟到不候,请各意向受让方踏勘时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踏勘联系人赵先生,电线、需要注意的几点:现场踏勘时,意向受让方应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攀爬,以免磕碰、刮伤或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若出现磕碰、刮伤或人身安全事故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无关。
(二)将交易保证金0.5万元支付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1.网上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来进行,意向承受让初次报价不能低于起始价人民币2.4059万元,报价以增价方式来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0.01万元及其整数倍。意向受让方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者撤回。
(1)自由竞价时间:在此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每时每刻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报过价,则系统确认并显示该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报过价,则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2)延时竞价周期: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参与报价的,则启动延时竞价,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 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 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5.因意向受让方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发生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 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交易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异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来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②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对标的资产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未依法满足污染防治要求。④受让方存在别的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拒付交易价款、拒付履约保证金或拒付交易服务费。
(2)已经委派有关人员按时参与现场踏勘活动,已经对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包括标的资产的数量、含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已经对转让方现场讲解及相关约定充分知悉并表示同意,在充分了解、接受、知悉、同意的基础上选择参与本次标的资产的受让。
(5)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配合转让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的报批程序,合同经转让方审批通过后(以转让方通知为准)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与转让方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1‰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8)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必须按转让方要求及时提货,受让方签署《资产交接单》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受让方须在签署《资产交接单》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转让方有关要求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标的资产交割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等相关联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交割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装车、运输等工作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交割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消防、环保等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废渣及垃圾须全部交割清运出场。受让方在交割清运过程中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管理安排,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因交割清运而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让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受让方逾期仍未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每逾期1日转让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作为违约金,逾期10日及以上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视为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拉运权,转让方有权将未交割清运的资产另行处置。
(9)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若发现标的资产,需要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做特殊处置或处理的,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受让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将标的资产委托拥有相对应资质的单位做合法、合规处置后再进行回收。若出现违法、违规处置事项,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与转让方无关。
(八)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方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